关于核对2019-2020学年度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9 点击数: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

 

 

 

 


资助〔201913

关于核对2019-2020学年度建档立卡

学生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残联、省退役军人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信息进行了筛查,为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持。

一、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本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核对工作:

1、请各学院根据《2019-2020学年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在国家库和省库名单》(附件1,见豫工资助群共享文件)组织学生核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班级、学号、是否在学籍等信息。信息无误的请学生在“学生签名”处确认。(接省里通知在库学生不再需要交证明材料)

2、在库学生之前没有参加学院困难认定申请或没有提交建档立卡材料,没有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现需通知这些学生在系统上进行困难认定申请,学院需将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

3、如果在库学生不愿申请困难认定,请学生填写《XXX学院自愿放弃2019-2020学年以建档立卡户身份申请资助承诺书》(附件2),并签名。

4、“是否在学籍”处为“否”的,请学院确认该生是否确实不是本院在籍学生,确认为非本院在籍学生的,请学院在“学生签名”处标明“非在籍学生”。

5、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班级、学号、是否在学籍等信息有误的请在下面“勘误”处写出“序号,姓名,哪里出错,正确为,学生签名”,例如“1,张三,学号错,正确为201610410129,学生本人签字”。同时在电子版《2019-2020学年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在国家库和省库名单》名单上修改,并标记红色。

6、请各学院仔细核对《2019-2020学年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在国家库和省库名单》,是否还有不在本名单中,但已符合不在库建档立卡学生需交材料要求(①和②两项材料都齐全)的学生,将其从《2019-2020学年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在国家库和省库名单》最后一个在库学生后增加,在“新增人员”处填入“√”,学生本人签字,并标记红色。

★不在库建档立卡学生需交材料要求:

扶贫明白卡(或扶贫手册)复印件。其中,河南省籍学生需提供扶贫明白卡(或扶贫手册)复印件的以下三页:封面(有统一编号),首页(有家庭成员信息),第五页(接受帮扶人员签字、扶贫负责人签字),信息不完整的把信息补充完整。省外学生需提供完整的扶贫明白卡(或扶贫手册)复印件。

②《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附件5,由学生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签字盖章)以及“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其家庭登记情况截图(由学生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查询打印,并加盖当地县(区)扶贫办公章)。

二、上报要求

1、各学院务必于920日下午1600前将《2019-2020学年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在国家库和省库名单》和《XXX学院自愿放弃2019-2020学年以建档立卡户等身份申请资助承诺书》纸质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xsczzzx2011@163.com

2、上报名单时,同时需要将新增人员的建档立卡材料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交过材料,同时满足①和②要求的,不需要再交)。

3、各学院务必在921日前完成所有建档立卡学生系统申请和审核。

 

附件12019-2020学年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在国家库和省库名单(见豫工资助群)

附件2XXX学院自愿放弃2019-2020学年以建档立卡户身份申请资助承诺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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