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2020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工作安排

作者:赵志梅 时间:2020-10-10 点击数:


河南工程学院2020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工作安排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0]184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级新生我校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

1、相关工作要求参照202096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资助【20209号)(http://xszz.haue.edu.cn/info/1058/1559.htm)要求。

2、时间要求

①各学院信息收集完全后按照最新修订的《河南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河工院学〔2020116号)(见学校办公系统中行政公文)相关要求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开始录入河南省学生资助业务系统,请于20201012上午1200前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并对照资助系统上报电子版及其他表格。

2020级全体新生需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系统”进行信息完善工作:于20201012前全部完成。

③困难认定系统录入时间:截止到10121200

④困难认定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1012日。

3、报送内容

①《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②《河南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③《河南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④各学院的2020级新生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要公示3个工作日,统一时间为:2020109日至1012

⑤各学院2020-2021年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后,要将认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统一为20201010日至1015

⑥各学院填写并上报《XXX学院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高考成绩汇总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发到邮箱xsczzzx2011@163.com

 

⑦各学院需召开两次主题班会。认定前,各学院组织各班召开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主题班会,安排布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认定后,各学院组织各班再次召开主题班会,公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并将由全体学生签字的两次班会记录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发到邮箱xsczzzx2011@163.com

各学院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要按照《X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和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公示新闻截图和宣传栏照片、《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人员名单》、各学院2020-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新闻截图和宣传栏照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名单》、两次班会记录顺序将资料用“资料册”夹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备查,一份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该成册材料于20201012日前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4、相关要求

①班级(专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特别是疫情和洪涝灾情)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如有感染新冠病毒、疑似感染、隔离观察、受灾的学生,请在《河南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中备注中标注。

②本次困难认定中建档立卡学生需在《河南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中的备注中标注“建档立卡”,建档立卡学生参照《河南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2020级新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见附件)。在名单中的学生不需要再交任何建档立卡支撑材料,如果学生放弃资格,不参加困难认定,需在备注中标注“放弃建档立卡”,排到汇总表最后,不加序号。不在名单中的建档立卡学生需要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在备注中标注“新增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单独汇总上报。名单中未报到学生,需再备注中标注“未报到”,排到汇总表最后不加序号。其他学生的民主评议材料、相关证明等基础材料由各学院代为保管,随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各学院抽查,若发现无相关材料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学生认定资格。

5、注意事项

①所有表格上的信息不许涂改,若有涂改现象,一律视为作废。

②严禁伪造各项表格及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认定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二、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

1、相关工作要求参照2020918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中《河南工程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工作安排》(资助【202013号)(http://xszz.haue.edu.cn/info/1058/1576.htm)要求。

2、时间安排

108日—1014日,为学院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1014日上午12截止新生国家助学金数据录入上报工作,且各学院要在上报前完成5个工作日公示。

②拟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必须通过班会、在学院官方网页和学院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统一为:1013日—1017),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学生个人隐私信息,注明学院咨询投诉的电话和邮箱。

按照政策规定,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大学生。各学院在评选、尤其是上报获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名单时务必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奖助学金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获奖(助)资格。

3、工作要求

①“家庭详细地址”填写要求地址详细,不能跨级,农村的精确到组,城镇的精确到门牌号。

101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2020级新生国家助学金系统数据,同时通知有问题的学院进行修改,请各学院资助专管老师和学生助理保持通讯畅通。

1018-1019日,各学院将通过审查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名单公示截图和照片、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按照规定格式打印上报。

4、材料填报

①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

1018-19,报送河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包含老生和新生);

1018-19,报送国家助学金备案表汇总表一式1份(包含老生和新生);

1018-19,报送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一式1份(打印成A4幅面),封面格式见附件14,正文采用仿宋3号、标题采用2号黑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的基本情况、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评审细则和评审总结报告均需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组长(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1018-19日报送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截图和照片,同时将公示截图和照片发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xsczzzx2011@163.com

要求:各学院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要按照《XXX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XXX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XX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度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和备选学生名单公示的新闻截图和宣传栏照片、《2019-2020学年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顺序将资料用蓝色“资料册”整理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料册,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备查,一份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同时,学院再按照《XXX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XXX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XX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度拟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的新闻截图和宣传栏照片、《2020-2021学年度拟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顺序将资料用蓝色“资料册”整理国家助学金资料册,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备查,一份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②内容填报要求

经济困难认定系统自动显示认定年度和认定档次。

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户口、家庭人数、家庭收入与学生个人信息填写一致。

表格中日期填写要求:申请日期为20201010日、学院意见日期为20201017日、学校意见日期为20201023日。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为辅导员或班主任,可以盖私章。

申请表中 “学院意见”栏须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不得以党总支或其他部门印章代替,不按要求盖章视为无效申请。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本人承诺和签名必须手工填写,日期等其余全部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5、有关要求

①评定为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的学生必须从特困库中产生;入贫困库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人4400元标准评定助学金。

②规范材料填报。今年省资助中心将继续对各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材料的填报情况进行横向评比和结果通报。请各学院在组织评审时重点把握好以下两个问题:

严格按标准评审。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

严格按评审结果发放。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一经省资助中心备案,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名单发放资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资助范围。并严格按照我校《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要求发放和使用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离校、学习成绩不合要求等情况,学院可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但必须于变更发放前填写变更说明及相应的调减表和调增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由学校报省资助中心备案,不按要求上报变更名单备案的学院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严格落实公示时间相关要求。拟获奖(助)学生名单须在各学院、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院系层面和学校层面各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河南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2020级新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见豫工资助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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