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建档立卡学生家庭送达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受资助和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拟受资助《温馨告知书》的通知

作者:赵志梅 时间:2020-10-29 点击数:

资助〔2020 26

               

关于向建档立卡学生家庭送达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受资助和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拟受资助《温馨告知书》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针对脱贫攻坚审计问题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教资助函【2020457号)文件要求,为解决资助信息不对称,方便建档立卡家庭和脱贫攻坚督查小组及时了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受资助情况,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要求将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落实情况和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拟受助情况以“温馨告知书”的形式,送达建档立卡学生家庭。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印制了《河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各学院要将《告知书》20201031前送达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于1029日下午4点后到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告知书》,如果学生在2019年和2020年都是建档立卡户,则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和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告知书各一份。领取后,需第一时间检查资助信息填写是否正确,并将信息有误的交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更正。

二、各学院要将《告知书》20201031前通过QQ或微信以电子照片形式送达建档立卡学生家庭,要求家长在对应的《告知书》后回复“XXXX同学2019-2020学期春季学期所受资助情况已知晓”或“XXXX同学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拟受资助情况已知晓”。如果一名学生两个学期都受资助了,就需要回复两个。各学院将此信息截图(温馨告知书和回复要一块截图)以“学生所在班级+学生姓名”命名,分别存放“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温馨告知书”和“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温馨告知书”两个文件夹中。请各学院于2020116前将截图汇总好发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zzzx2011@163.com

三、请各学院要求受助学生保存好《告知书》并在寒假回家时将《告知书》带回家,要求将《告知书》粘贴墙上、讲解清楚,家长(监护人)填好回执。同时将送件人和学生家长(监护人)与粘贴在家中墙上的《告知书》合影拍照发给学院资助专管老师,各学院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告知书回执》、<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发放登记表》(见附件1)和《<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发放登记表》(见附件2报送至校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照片(照片以“学生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xsczzzx2011@163.com

四、在建档立卡库但是自愿放弃以建档立卡户身份参加困难认定而未受资助的学生,各学院应将学生未受资助的原因告知家长,以备省脱贫攻坚督查小组检查。由资助老师或年级辅导员将《关于xxx同学20200-2021学年未受资助的温馨告知书》电子版(附件3将信息补充完整后用微信或QQ发给学生家长,确保家长均知晓学生未受助原因。2020116前,各学院将告知家长的截图(应有家长的回复如“XXXX同学2020-2021学年未受资助情况已知晓”等字样)(标注xxx同学家长)打印出来,与其他同学的电子截图一同报送至资助中心,截图电子版也以“学生所在班级+姓名命名”,存放到“2020-2021学年未受资助告知回复”文件夹中,发送至邮箱:xsczzzx2011@163.com2020-2021学年主动放弃未受助建档立卡学生名单见附件4(发至豫工资助群)。

各学院要克服困难,结合实际情况,找准方式方法,抓好落实,确保不遗漏一户。所有《告知书》的回执联要由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签字,确保回收。省教育厅将抽查《告知书》送达落实情况,凡不按要求落实到位的,一经发现,按省里要求倒查责任,按相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对学院有关负责人和送件人进行问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1029

 

 

附件1:《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发放登记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发放登记表

附件3: 关于xxx同学2020-2021学年未受资助的温馨告知书

附件42020-2021学年主动放弃未受助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发至豫工资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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