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2021〕4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2020年度高等学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20号)及《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高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21号)、《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20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入学信息统计的通知》(豫教资〔2021〕11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入学统计范围
1、为准确掌握退役士兵就学情况,各学院统计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报到入学的退役士兵学生情况;
2、本次统计包括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和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共3个学期的退役士兵在校生人数。例:2019-2020学年张三就读大一、2020-2021学年张三就读大二,需要分别统计在内并以此类推;
3、各学院需要填写《各学院退役士兵入学统计信息情况表》(详见附件5),统计完后,各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进行扫描,于4月6日上午12点之前将扫描版和电子版发到邮箱 xsczzzx2011@163.com,原始材料学院存档备查。
二、相关要求及报送时间
1、各学院要加强数据核查,逐级把关、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各学院务必于4月6日上午12点之前将河南省高校退役士兵入学统计信息情况表》电子版和扫描版发至邮箱 xsczzzx2011@163.com,无退役士兵入学的学院数据填写0,也要上报。
附件:各学院退役士兵入学统计信息情况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