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2021〕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实践课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近日印发了《河南工程学院五育并举三全育人行动方案》,明确将劳动融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育人体系,为进一步做好劳动实践课管理,提升劳动实践教育实效,根据《河南工程学院劳动实践学分认定办法》相关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劳动实践课考核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学工办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人员组成的劳动实践课学分认定及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劳动实践课学分的认定及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为辅导员。
2、各学院每学期期初,及时将劳动实践课安排计划(含集中大扫除)报学生处备案,同时组织学生按计划在规定时间、指定区域上劳动实践课。对多个班级同时参加劳动实践的,应进一步细化劳动责任区域,以便于检查考核。
3、除周三定期打扫和集中安排大扫除外,各学院还应组织学生做好卫生责任区的日常巡查保洁,及时清理纸屑、塑料袋、烟头等垃圾废弃物,保证责任区环境卫生清洁。
4、各学院成立由辅导员、学生干部等组成的劳动实践课检查小组,制定劳动实践课检查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对劳动实践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劳动实践课检查考核内容以校园环境清洁为主,同时应将宿舍卫生情况和其他劳动实践表现情况纳入检查考核体系。
5、劳动实践课检查记录,应包含周三定期打扫、日常维护保洁、集中大扫除以及宿舍卫生等内容。检查记录需经劳动班级班长、检查小组组长及学院相关负责人等签字确认。检查记录每月汇总一次,于次月5日前报学生处备案。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及时安排重修。检查记录是学生劳动实践学分认定的主要依据。
6、学校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组织人员对各学院劳动实践课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抽查中发现不合格的,反馈所在学院,学院应对相关班级、个人进行扣分处理,并会同整改情况一并报学生处备案。
7、各二级学院在上劳动实践课前必须根据工作任务对参加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8、本方案从5月开始实施。
附:劳动实践课检查表(仅供参考)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