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2021〕16号

关于做好2020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生
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活动统计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工程学院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活动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的要求,我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在本学年应参加不少于20小时义务劳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能少于2次。”此项要求作为学生参加下一学年各项资助评定的依据,2020-2021学年即将结束,请各学院对本学院在2020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完成以下事项:
1、继续组织安排未完成的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2、学生也可利用暑假期间在地方进行公益活动,并填写《河南工程学院受助学生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活动考核卡》(见附件),劳动单位或服务单位盖章签字,开学带回交学院存档。
3、学院对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活动的学生要做好《河南工程学院受助学生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活动考核卡》的存档,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的档案进行抽查。
4、2020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如果下一年度继续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需在下一年度申请前完成不少于20小时义务劳动和不少于2次的公益活动,请各学院通知到本学院所有学生,确保每个学生了解各项资助申请条件、评选程序及相关政策。
附件:河南工程学院受助学生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活动考核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