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2021〕19号

关于统计预申请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新学期学校安排,需对预申请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统计,具体安排如下:
一、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统计
各学院需完成我校所有学生(包含2021级新生)生源地贷款信息的统计,并填写《2021年生源地贷款信息统计表》(附件1),步骤如下:
第一步:学生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拍照发给辅导员,各学院按班级进行汇总备案。
第二步:学院填写《2021年生源地贷款信息统计表》,发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zzzx2011@163.com.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统计
各学院需完成我校所有学生(包含2021级新生)预申请校园地贷款信息的统计,并填写《2021年预申请校园地贷款信息统计表》(附件2),发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zzzx2011@163.com.。
三、完成时间要求
各学院分两批报送统计信息:
1、第一批统计对象:所有在校生和2021级专升本新生。
第一批报送时间:8月24日17点前。
2、第二批统计对象:2021级普通本、专科新生。
第二批报送时间:8月29日17点前。
请各学院认真统计,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1日
附件1:2021年生源地贷款信息统计表
附件2:2021年预申请校园地贷款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