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2021〕36号

关于报送我校2021年度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2021年10月22日发)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报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补充通知》(2021年10月22日发)精神,为做好退役士兵的国家教育资助申请信息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对于退役复学学生、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其它普通高校的学生以及专升本学生,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关于“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规定执行,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填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
特别说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取消只能享受一个学制期国家助学金的限制(举例:张三2019年退役复学到专科学校,在校期间可以享受专科助学金,2021年专业毕业升入本科后,本科阶段两年内仍然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请在专科期间退役复学,毕业当年专升本考入我校本科,现是我校注册全日制在读专升本的学生务必在2021年10月26日前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①退役证复印件;②教务处提供的注册在读证明③专科毕业证。逾期将无法办理此类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资助。
注:本补充说明未提及的事项,以原通知内容为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