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脱贫享受政策和风险未消除对象贫困家庭送达2021-2022学年秋季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08 点击数:

资助〔2021 50

 

关于向脱贫享受政策和风险未消除对象贫困家庭送达2021-2022学年秋季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解决资助信息不对称,方便脱贫享受政策和风险未消除对象贫困家庭和脱贫攻坚督查小组及时了解脱贫享受政策和风险未消除对象家庭学生受资助情况,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要求将脱贫享受政策和风险未消除对象贫困家庭学生在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所受资助情况以“温馨告知书”的形式,送达脱贫享受政策和风险未消除对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印制了《脱贫享受政策和风险未消除对象贫困家庭学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各学院要将《告知书》20211222前送达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于129日上午9点-中午12到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告知书》,领取后,需第一时间检查资助信息填写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及时反映。

二、各学院要将《告知书》202112月22前送达脱贫享受政策和风险未消除对象学生家庭,并将《告知书》粘贴墙上、讲解清楚,家长(监护人)填好回执。同时将送件人和学生家长(监护人)与粘贴在家中墙上的《告知书》合影拍照发给学院资助专管老师,各学院于20222月25前(开学后第一周内)将《告知书回执》、<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脱贫享受政策和风险未消除对象贫困家庭学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发放登记表》(见附件1)报送至校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照片(照片以学生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xsczzzx2011@163.com

三、在脱贫享受政策和风险未消除对象库但是自愿放弃以建档立卡户身份参加困难认定而未受资助的学生,各学院应将学生未受资助的原因告知家长,以备省脱贫攻坚督查小组检查。由资助老师或年级辅导员将《关于xxx同学2021-2022年度未受资助的温馨告知书》电子版(附件2)将信息补充完整后用微信或QQ发给学生家长,确保家长均知晓学生未受助原因。20222月25前(开学后第一周内),各学院将告知家长的截图(应有家长的回复如“以上信息已知晓”等字样)(标注xxx同学家长)打印出来,与其他同学的《告知书回执》、《发放登记表》一同报送至资助中心,截图电子版也以学生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xsczzzx2011@163.com。主动放弃未受助脱贫享受政策和风险未消除对象学生名单见附件3(发至豫工资助群)。

各学院要克服困难,结合实际情况,找准方式方法,抓好落实,确保不遗漏一户。所有《告知书》的回执联要由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签字,确保回收。省教育厅将抽查《告知书》送达落实情况,凡不按要求落实到位的,一经发现,按省里要求倒查责任,按相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对学院有关负责人和送件人进行问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129

 

 

附件1:《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脱贫享受政策和风险未消除对象贫困家庭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发放登记表

附件2: 《关于xxx同学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未受资助的温馨告知书》电子版

附件3: 2021-2022学年主动放弃未受助脱贫享受政策和风险未消除对象学生名单(发至豫工资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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