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2022〕2号
关于上报退役士兵学生国家资助材料的紧急通知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确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数据的通知》(教助便函【2022】4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数据的通知》(豫教资【2022】3号)精神,为做好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申请信息材料确认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上报范围及材料要求
1、2021年之前(含2021年)已退役复学还未办理学费资助手续和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
需上报材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Ⅱ》原件一式两份(需学校财资处、学校资助中心、当地武装部盖章),退役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学校学籍异动申请(审批)表复印件、学生郑州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2、专升本升入我校,专科期间已退役复学且从2019-2020学年起在我校就读学生。此类学生在专科学校已办理过学费资助,在我校不再办理学费资助手续,但是可以申请本科阶段的国家助学金。
需上报材料:学生专科毕业证复印件、退役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我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生郑州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二、 上报时间要求
1、 本次上报截止到3月7日中午12点,过时不再接收。
2、 本次确认工作为最后一次补报,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退役复学的学生,严格落实责任制,务必于通知要求时间点前上报材料,对于因为学院漏报或学生没有收到通知,而此产生的资金缺口由各学院自行解决。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