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流程

作者: 时间:2015-05-22 点击数:

 

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在“展期申请”模块提交申请(请注意,学制为2.5年的学生在系统内选择学制3年)。,于毕业当年的9月2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填写完整并加盖考入学校公章的展期申请表(可在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上下载打印)、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我们是根据纸质材料进行贷款展期审核的,如无纸质材料则视为展期没有申请成功。,如你在毕业当年未办理好展期手续,可于次年提交展期申请,但毕业至展期申请成功期间产生的利息需要你自付。 

 

 

 

 

 

 

 

 

 

 

 

 

 

 

 

 

 

 

 

 


注: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2015年度(含)以后签订贷款合同的毕业生不再限制是否连续攻读)的,均可申请办理展期手续。2014年(含)以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原展期要求办理;2015年(含)以后新签订借款合同不再延长合同到期日期,但还款期内办理展期手续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享受贴息。

2、请同学们使用自己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用的身份证号登陆,原贷款身份证为15位的还按照15位填写。201161日前申请贷款的同学们登陆密码为身份证中的8位生日(如19970101,不足8位的补足8位);201161日后初次申请贷款的同学们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均由个人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自己设定的。如忘记,请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重置密码。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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