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2015年度(含)以后签订贷款合同的毕业生不再限制是否连续攻读)的,均可申请办理展期手续。2014年(含)以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原展期要求办理;2015年(含)以后新签订借款合同不再延长合同到期日期,但还款期内办理展期手续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享受贴息。
2、请同学们使用自己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用的身份证号登陆,原贷款身份证为15位的还按照15位填写。2011年6月1日前申请贷款的同学们登陆密码为身份证中的8位生日(如19970101,不足8位的补足8位);2011年6月1日后初次申请贷款的同学们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均由个人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自己设定的。如忘记,请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重置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