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报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2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发挥榜样作用,鼓励广大高校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拼搏进取、全面发展,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选报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豫教资〔201818号)要求,学校拟从荣获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中遴选出2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其个人优秀事迹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生名额

各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本学院荣获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中选拔1名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

二、事迹材料要求

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照片、师长点评四部分。

(一) 个人简介

个人简介控制在200字以内,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参与的重大活动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

   (二)个人事迹

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2000字以内, 行文人称不限。标题要求凝炼、鲜明,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格式要求:文档格式为Word版本,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字加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8

(三)照片

学生一寸证件照1张,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尺寸为25mm×35mm;学生生活照1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照片以“国奖事迹+学院+姓名”方式命名。

   (四)师长点评

    师长点评控制在2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有较大影响力的学院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遴选优秀学生典型,于201844日前将学生事迹材料纸质版(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xsczzzx2011@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中标明报送学院名称。

 

 

学工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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