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2018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资金即将到位,为了能够及时准确的将助学金发到受助学生的手中,现需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1、核对获得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同学是否有休学、退学、受处分等情况,如果有,请各学院依照我校《学生手册》中《河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并填写《2017-2018学年度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备案汇总 调减表)》(见附件1)和《2017-2018学年度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备案汇总 调增表》(见附件2)。纸质表要求资助专管老师和党总支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4日上午12点之前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综合楼A204),电子版发到邮箱xsczzzx2011@163.com。
2、各学院组织所有获得2017-2018学年度春季助学金的学生核对《2017-2018学年度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核对表)》,如有错误,在下面的“勘误栏”中填报勘误信息,并由学生本人签名。无误的,让学生本人在自己的信息后面签名。核对完后,各学院资助专管老师和党总支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4日上午12点之前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上述材料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以确保我校助学金及时发放。
附件1: 2017-2018学年度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备案汇总 调减表
附件2: 2017-2018学年度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备案汇总 调增表
附件3: 2017-2018学年度各学院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核对表)
学工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