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2020〕11号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与程序
(一)评选条件
我校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学生手册》中《河南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开展。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需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河南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6),并附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复印件。
2、学院初审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分配的名额(见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在申报学生中评审出今年的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所在学院应在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河南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上签署班级推荐意见和学院审核意见,所有申报学生的书面申请、《河南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评审材料均需学院存档,以备检查。
此次评选相关材料仍需通过网络在线系统完成填报。学生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在手机浏览器输入网址:gxzz.haedu.cn,我校代码为11517)中申报相关信息→学院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http://ywxt.gxzz.haedu.cn/Home/SignIn,以下简称“业务系统”)中核实确认、填报导出相关数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报出相关数据和材料。
二、奖励和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奖励我校具有正式学籍且按时履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日程安排
(一)9月11日—9月21日,为学院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9月21日9时截止数据录入工作,同时将纸质材料打印,完成纸质材料所有签字盖章,在此之前各学院要完成5个工作日公示。工作要求:
1、在学院网页公告申请条件、评审要求、指标分配,按照班级进行成绩排序(学习和综合考评两项),并将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2、组织学生申请,并要求学生规范递交申请材料。
3、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评审出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并组织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通过网络在线系统规范填报相关材料。同时每个学院分本专科再评选出符合国奖条件的备选学生各1名,一起上报。如果无符合国奖条件的学生,可不报。
4、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包括备选学生)必须在学院官方网页和学院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统一为:9月16日-9月21日),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学生个人隐私信息,注明学院咨询投诉的电话和邮箱,请参照附件3 、附件4。
5、在业务系统中录入相关数据(备选学生先不录入)。9月21日9时截止国家奖学金数据录入工作。
(二)9月23日—9月24日,各学院报送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数据和材料、公示评审结果阶段。
工作要求:
1、各学院按照以下时间表报送材料,要求必须由资助专管老师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当场审核。如果某个学院老师的时间段不合适,请自行与其他学院商量互换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时间 |
学院 |
9月23日10:00-11:10 |
安工、材化、纺织 |
9月23日11:20-12:00 |
资环、电信、理学院 |
9月23日14:10-15:00 |
服装、机械 |
9月23日15:10-16:00 |
土木、计算机 |
9月24日9:30-10:30 |
管工、人文、国教 |
9月24日10:30-11:30 |
工商、艺术、外语 |
9月24日14:10-15:00 |
会计、经贸 |
2、9月21日9时各学院数据修改上报截止,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确定我校拟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于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方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9月3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我校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并将申请审批表、汇总表、评审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格式打印报送至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在此期间,省教育厅将对今年获奖学生资助信息与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对核查出来的非在籍大学生获奖情况将予以通报纠正。
四、材料填报要求
1、系统填写请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附件5)
2、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20年秋季学期填表申请国家奖学金,表格标题中学年应填写“2019-2020学年”。
3、“学习情况”栏中,“成绩排名”为学习成绩排名,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采用“班级”标准,且不得出现并列情况。“实施考评”一栏须选“是”。“必修课”门数为评选学年(即2019-2020学年)的必修课门数,必须根据学院教科办提供的数据,不得任意填写。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班级排序标准下前后总人数不一致、必修课门次不符实际等情况。
4、“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栏中,“获奖情况”需据实填写,但至少要有一项获奖,只填写国家、省、校级别的奖励,学院级别的奖励不填写。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所获奖项先按时间排序(由近及远),同一时间所获奖项再按颁奖单位级别排序(由高到低)。获奖“日期”只填写年、月,填写格式如:2018年04月,同一项奖励的获奖时间填写要一致;“获奖名称”、“颁奖单位”需填写全称。常见奖项填写请参照《常见奖项填写说明》(附件7)。
5、“申请理由”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思想品质、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其中反映学生学习方面的内容要占篇幅的70%左右,无需书写家庭经济情况,不能出现与本表中所填奖项及其它信息不一致的情况。申请理由内容不得使用半角标点符号(英文标点符号),必须使用全角标点符号(中文标点符号)。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40-300字之间,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6、“推荐理由”应当简明扼要,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出现与学生所写申请理由和本表中所填信息表述不一致的情况,不得出现“同意该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字样。不能千篇一律,更不能出现雷同现象,务必有“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同意推荐该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字样,字数控制在110-150 字之间,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7、“院(系)意见”填写须包含“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评议,学院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同意XXX同学申请国家奖学金”字样(可参考以上意见定制个性化意见),不得出现“同意该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字样,字数控制在30-100 字之间,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8、“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人和学校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须签名并填写日期(注意按要求填写),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要求签名规范,不得出现艺术字体或其它不易识别的字体,且所有签名不得出现同一个人签字笔迹不同现象。
9、表格中日期填写请参照样表(附件5),申请日期为9月11日、辅导员推荐日期9月12日、院(系)意见日期为9月21日、学校意见日期为9月30日。
10、系统导出的国家奖学金审批表由学院统一打印,打印此表格的电脑上必须安装方正小标宋简体、仿宋_GB2312、楷体_GB2312这三种字体,否则表格将不符合省资助中心要求。
11、“院(系)意见”栏须加盖院(系)行政公章,不得以党委或其他部门印章代替,章要清晰可见,不能模糊残缺,不按要求盖章视为无效申请。
五、填报注意事项
1、申请表需双面打印,签名必须手工填写,其余全部打印。
2、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3、凡需签名之处,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不得打印或以私章代替,不得出现同一人签名字体不同。
4、申请审批表、初审名单及评审总结报告等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不得以党委或其他部门印章代替。公章必须清晰可见,不得出现模糊不清晰、缺失等情况,不按要求加章的视为无效申请。
5、所有报送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档,文档命名为:XXX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发资助中心邮箱。
6、严格遵守各个时间节点,按时录入业务系统,信息系统关闭后无法录入和更改信息。
7、请获奖学生、推荐人、学院领导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系统信息和填写所有表格,未按要求被返工两次以上(含两次)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直接取消该生资格,该名额直接转给其他学院备选学生。
六、规范报送材料
1、9月16日,各学院报送《XXX学院 2019-2020学年度拟获国奖学生所在班级前10%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附件10)(包括备选学生,一个班级一份)以及对应学生的2019-2020学年的成绩单。该成绩单需从学校教务系统导出,一人一份。成绩单和《成绩汇总》由辅导员和学院副书记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zzzx2011@163.com。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4份,格式见附件1(打印成A4幅面,依序排列,不装订),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过前10%,但位于前30%的学生,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不需另附材料(校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前,先打印一份不用盖章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签字盖章)。
3、2019-2020学年度XX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和备选学生名单一份,格式见附件2(打印成A4幅面)。电子版发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zzzx2011@163.com。
4、2019-2020学年度XX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说明一份,格式见附件8(打印成A4幅面)。
5、以学院文件形式打印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1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6、国家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1份(打印成A4幅面),报告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要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评审过程中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评审总结报告需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组长(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zzzx2011@163.com。
7、各学院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公示名单和截图各一份,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要公示3个工作日(统一为2020年9月12日-15日),在学院网站发布,同时在宣传栏张贴,将公示截图和照片发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zzzx2011@163.com。
8、学院的公示证明材料,包括拟获奖学生名单和备选学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和邮箱及负责人等。各学院2019-2020年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后,要将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统一为2020年9月16日至9月21日),在学院网站发布,同时在宣传栏张贴。并将公示截图和照片发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zzzx2011@163.com。
注:拟获国家奖学金名单公示请参照《XX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度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和备选学生名单的公示(文字内容)》(附件3)、《2019-2020学年度XX学院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和备选学生名单公示》(附件4)。
8、各学院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要按照《XXX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XXX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公示新闻截图和宣传栏照片、《XXX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名单》、XX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度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和备选学生名单公示的新闻截图和宣传栏照片、《2019-2020学年度XX学院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和备选学生名单公示》顺序将资料用“资料册”夹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备查,一份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评审工作基本要求
1、严格按标准评审。国家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专业(班级)内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过前10%,但位于前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厅函〔2019〕105号”通知)。在审核阶段,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意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内或申请材料填报不符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相应资金转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严格落实公示要求。各学院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公布学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拟获奖学生名单须在各学院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3、严格资金发放原则。任何学院、班级和任何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分摊、截留、挪用,也不得将奖学金作为班级任何形式的活动经费,坚决杜绝以所谓“自愿”名义要求获助学生请客吃饭等违规行为,如有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干部和全体学生的教育和监督,杜绝学生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奖学金的每一分钱都由获奖学生支配使用。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生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所在学院或校资助中心反映。经查属实的,凡涉及到的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19-2020学年度XX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和备选学生名单
附件3:关于XX学院2019-2020学年度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和备选学生名单的公示(文字内容)
附件4:XX学院2019-2020学年度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和备选学生名单
附件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附件6:河南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7:常见奖项填写说明
附件8:2019-2020学年度XX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说明
附件9:河南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附件10:XXX学院 2019-2020学年度拟获国奖学生所在班级前10%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