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劳动实践学分认定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劳动实践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09 点击数:

 

 

 

  

    

 

资助〔2020〕10号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劳动实践学分认定和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劳动实践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劳动教育、树立劳动意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我校《河南工程学院劳动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劳动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劳动实践做如下安排:

一、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劳动实践学分认定

1、各学院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劳动实践课时间表》(格式见附件1)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于911前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zzzx2011@163.com。(以班级为单位)

2、各学院根据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劳动实践课的积极性、劳动表现和每周学生处检查的劳动效果,对2019级以班级为单位认定学分,并于911日至916在学院公示一周,公示新闻和截图由学院存档备查。

3、各学院于9171200之前将《河南工程学院劳动实践课学分认定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zzzx2011@163.com

4、学生处审核后,在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由各学院计入学生学籍档案。未合格的班级需在本学期重修劳动实践课。

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劳动实践课安排

1、因疫情原因,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未返校,还有部分2019级班级未参加劳动实践课,各学院需将还未参加劳动课的2019级班级和考核未合格的班级重新排入本学期的劳动实践课。

2、各学院于911前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劳动实践课时间表》(格式见附件1)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zzzx2011@163.com。(以班级为单位)

3、各学院向学生发放《河南工程学院学生劳动实践课考核卡》(见附件3)每次完成工作任务后,由所在学院填写《考核卡》并签字、盖章,由学院存档备查。考核人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4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劳动实践课检查从第二周开始,周三下午两点半至四点半常规检查,日常抽查不定时,每学院至少每周被抽查一次。

 

附件1:劳动实践课时间表

附件2:河南工程学院劳动实践课学分认定表

附件3:河南工程学院学生劳动实践课考核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99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祥和路1号  邮编:451191    联系电话:0371-62509366